发布时间:21-01-11
海原县一小伙在网上肆意泄愤,公开诋毁、侮辱法官,5月28日,海原县法院依法对当事人李某予以拘留15日、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
海原县法院于今年5月23日夜间开展突击执行专项行动,并于5月25日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公开进行了宣传报道。该消息被海原当地自媒体转发后,5月27日,李某在这条转发的帖子后面公开评论区留言,以恶俗不堪的语言对海原县法院及法官、执行干警进行诋毁、侮辱,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。(记者 王文革)